伯特.海靈格對孩子的經典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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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孩子都是美好的,
他們的父母也都是美好的!
——伯特·海靈格
每個孩子都有父親和母親兩個人。孩子永遠需要父母兩個人,也同樣地愛著父母兩人。也必須被允許同時愛父母兩人。有時候父母分開了,但是孩子不理解為什麼父母會分開。孩子和母親在一起,那麼孩子全然地依賴母親。有時候孩子不敢表露對父親的愛。因為害怕母親會生氣,也怕會失去母親。但他們繼續偷偷地愛著父親。當孩子聽到母親說很愛父親,那麼她就可以表露她也很愛父親。然後孩子就會覺得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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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媽媽把孩子生出來了,媽媽的主要工作就做完了。因為其他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由其他人來做,但是生孩子是媽媽的特權。在孩子出生之後,媽媽就把孩子交給他的父親,爸爸的工作是把孩子介紹給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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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媽媽想把孩子留在自己身邊,把孩子視為自己的財產,孩子就無法成功。孩子也不能跟隨母親,會悄悄地跟隨父親。只有父親才能把孩子帶出家庭,並將孩子介紹給世界,讓孩子認識世界。父親帶孩子超越家族的邊界,進入到更廣闊的世界,因此,在早期由父親帶孩子進入世界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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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親允許孩子成為父親的樣子,無論父親是什麼樣子的,孩子就很快樂。同樣,如果父親允許孩子成為母親的樣子,孩子就會變得快樂。只有這樣,孩子才會覺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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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說你的父親是個酒鬼,那麼出於對父親的忠誠,孩子就變得跟他父親一樣,這就是外界對孩子靈魂的影響。孩子的內在會說:“我要和你一樣。”作為父親該如何做?父親可以慈祥地看著孩子說:你也可以做一些和我有所不同的事情。母親也可以這麼做。這將給予孩子在父母空間之外發展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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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愛有一個秘密,孩子以為,他的愛有無比的威力,只要他顯示出足夠的愛,他就可以讓其他人快樂,只要他做了足夠的犧牲,也可以為其他人創造快樂,這一種帶有魔力的態度,使孩子自以為可以掌管父母的或者別人的快樂。這是一個盲目的愛,必定會帶來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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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往往認為,只要他們對孩子有足夠的愛,孩子便會過得很好,這只不過是一種想法,以為愛有無比強大的力量,不過,這份愛同時又使人感受到完全的無能為力,因為這份愛非常痛苦,也常常被藏匿在不良的或者令人無法理解的行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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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愛是一種聯結的愛。無論家庭是興盛,還是衰敗,孩子都會以愛聯結它。不論有什麼要求,即使要以生命與幸福作為代價,孩子一樣會本著愛完成它,我們稱這份愛為原始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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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總認為,孩子最主要的需求是被愛,其實不然,他們最主要的需求是向父母展示他們的愛,為人父母者要認識到這一點,容許孩子展示他們的愛。這份愛不僅僅是一種感覺,更是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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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的孩子,從愛你的伴侶開始!夫妻倆親密地並肩站立;孩子站在父母的前面中間位置,形成穩定的等腰三角形關係。夫妻是人生伴侶,是共命運者。所有家庭關係中,夫妻關係是第一位的。當你以夫妻關係為第一位時,孩子就自然不會以自我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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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如果能夠相互尊重,孩子也會感到被尊重。誰拒絕對方,也就無法在孩子身上看到對方,對孩子來說,這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在分離後仍需承認,例如:你爸爸和我對你一樣好,我們雖然用的方式不同,但同樣都是對的。孩子因此能夠欣然接納他的天賦和命運,從中得到力量。不論父母雙方有何歧見,孩子沒有失去他們,刹那間可以解決大家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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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可以干預父母之間的事情,無論是父母之間發生的幸福或不幸。孩子知道後會有負擔。父母也不應當告訴孩子,任何有關他們之間親密關係的事情,這個與孩子無關。如果父母親向孩子提及了一些他們之間的事情,孩子要忘記這些事情,這是可以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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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孩子,自以為知道並評價父母,以及他們之間的私事,便是把自己淩駕于父母親之上。常會發生悲劇、意外、重病等,諸如此類的事情,都是違反了家庭序位的結果。家庭中某一個等級序位元比較低的人,將自己放在等級序位元較高的位置上時,他便會在不知不覺中失敗,不快樂並且遭受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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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孩子生命的另一半。當一對伴侶得到孩子時,丈夫和妻子在孩子身上彼此聯接,並成為父母。這時有的母親會說,孩子應該按我的意願成長。也有的父親會說,孩子應該按我的意願成長。那麼此時會發生了什麼呢?生命沒有被尊重,因為生命經由父親而來,這是對的;而生命同時也經由母親而來,這也是對的。父母一旦得到如此的領悟,那麼父親就會在孩子身上如此愛著來自母親的生命,母親也會在孩子身上如此愛著來自父親的生命,其中有著父母兩人所具備的特別之處。這是謙卑的,我們通過尊重來自伴侶的生命,在生命這個整體面前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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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男人說:來自我的生命比來自妻子的生命更好。那麼他就仿佛將生命握在了他的手中,將生命作為一個個人的事務,並因此自負的認為自己高於生命,這會傷害他的靈魂,會傷害伴侶關係,也會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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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起建立了家庭,所以父母兩個人一起站在第一的位置。第一個孩子站在第一個位置,與孩子的性別無關。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第二個出生的人,就不能站在第一個位置上。這個位置只取決於成員加入家庭的時間,比如出生時間。很多失敗和疾病都是由於人們忽視了這個基本的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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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姐姐必須為弟弟妹妹付出,而弟妹都必須要接受來自于哥哥姐姐的給予。這代表著老大必須照顧老二和老三;老二則接受來自于老大的照顧並且為老三付出較多;而老三則接受來自老大和老二的照顧。老大付出最多,老么則得到最多;而老么常常以照顧年邁的父母作為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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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通過父親介紹給世界。有很多的女性不讓自己的孩子接近孩子的父親,結果就是,孩子無法與世界連接,孩子就會成癮。如果父親被允許在自己的位置上,孩子的成癮問題就有機會療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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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有成癮的問題,嘗試從男性的角度去解決,而不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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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母親祝福他的孩子,他的孩子會因為得到祝福而自由。而對於那些不被祝福,或不想要得到祝福的人,這會在他們身上發生什麼呢?是不會成功,或者很難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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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太早對孩子讓步或是讓步太多,孩子就贏了。但是他們同時失去了對父母力量的信任和父母面對重大挑戰時的可靠性。他們常常通過要求和願望來試招父母,看看他們的父母有多可靠。當父親或母親維持界限而拒絕孩子的要求,孩子不但不會失望,內心反倒松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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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庭秘密與孩子無關,必須保密。所有屬於父母親密關係的事情或是罪惡的問題都與孩子無關。不能允許孩子詢問父母做過的事情,就算他們知道了,又能做什麼呢?他們只會表現出比父母高一等,治療師要守住這些秘密。另一類家庭秘密卻需要透露出來,例如:沒有被尊敬、被承認及被遺忘的人,並且是屬於家庭中的人,如早逝的兄弟姐妹。孩子必須知道這件事,透露出來的秘密對我們有治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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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透過孩子,男人和女人的結婚才能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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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樹根提供了大樹的養分一般,伴侶對彼此的愛也滋養了他們對子女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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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若有一個殘疾的孩子,其他兄弟姐妹往往不敢接受自己的生命或命運。他們會限制自己的生命,以作為對殘疾的兄弟姐妹的一個補償。據我觀察,這更會增添殘疾孩子的負擔,因為他無疑成為限制其他兄弟姐妹愉快生活的原因。解決方法是,健康的孩子對殘疾的孩子說:“我向你的命運鞠躬,我尊敬你的命運,也尊敬我的命運。我接受我得到的生命,也讓你活在你得到的生命中。但我永遠是你的兄弟或姐妹,你有需要時,我會在你的身邊。”殘疾的孩子也能得以自由發展。此外,健康的孩子可以從和殘疾孩子的聯結中得到力量,發揮自己,而殘疾孩子也可以參與健康孩子的生命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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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父親的孩子會受到嚴重懲罰,若一個後代晚輩以為自己有權利超越前人,以為自己可以挑戰前人,這其實是一項極為嚴重的無理要求,這份傲慢是一切悲劇的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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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孩子的父親,往往是想打他的妻子。同樣,打孩子的母親,其實往往是想打她的丈夫。這種情況時常見到,報復的物件,多數是那些弱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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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帶著非常深厚的愛與父母聯結在一起,他們全心全意地接受父母所給予的,或向他們提出要求。孩子如果感知到他離去對父母比較好,他會本著愛離去,或者假使父母企圖為某些事情贖罪,即使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孩子也會很樂意代替父母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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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兒子停留在母親的影響範圍內時,他的心將充斥著女性能量,這將使他無法從父親身上汲取男性力量。這也同樣適用於那些停留在父親影響範圍內的女兒,她的心將充滿男性能量,而使她無法從母親身上汲取女性力量,並影響她成為女人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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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對孩子說,“你為我”。這句話就是父母把孩子放在自己前面了。孩子回答說“我為你”,這個孩子就把自己放在高於父母的位置。這會導致失敗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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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成年後對父母說:“我從你們那裡得到了很多,而那已經足夠了。我會一輩子帶著你們所給予的禮物。”這將為他帶來豐盛和滿足的感覺,並且他能夠說:“其他我所需要的,我將為自己創造。”這也是會帶來極大益處的語句。這會使這個孩子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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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被他們的孩子接受時,當他們看到閃現在孩子眼裡的光芒時,當他們聽到“很高興你生了我”這樣令人愉悅的話語時,都會得到深深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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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幼的孩子中最容易見到這種情況:他們毫不隱瞞地模仿自己的父母。孩子們這種愛的特徵,在他們長大成人的時候,會繼續在他們內心生活裡運作,繼續在家庭關係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這種發自愛的行動,會讓孩子跟隨著父母受苦。這常常是無意識的,但是,由於不斷地重複父母的不幸,從而使這種不幸一直延續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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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受苦時,孩子們會無意識地渴望自己能和父母同樣受苦。他們之間連結的愛如此之深,以至於讓他們變得盲目,抗拒不了誘惑,力圖通過接受父母的痛苦來照顧自己的父母。孩子用盲目的愛保護著他們和父母之間的連結,試圖付出給自己的父母,而不是從父母那裡接受。這些孩子把付出和接受的動力走向顛倒了,因而在不知不覺中讓痛苦持續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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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時候不按現實接受自己的父母,反而根據自己的假設來評價他們,好像要成為父母必須取得某種資格似的。有些孩子說:“我不喜歡你這一點,所以你不配做我的父親。”或者,“我需要的東西,你沒有給我,你沒有資格做我的母親。”孩子不顧事實地這樣說,是無比荒謬的。父母通過受精和生產而成為父母。單憑這些,已足以讓他們成為孩子的父母親。對於這最早期的付出來說,孩子沒有絲毫資格來改變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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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們在自己的心中排斥父母中的一方或雙方,他們就會感覺到空虛和不完整。排除或貶低父母的結果總是一樣的,就是孩子自己會變得被動,感到空虛。這是引起抑鬱的一種常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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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拒絕按父母的現實接受他們時,他們會讓父母感到愧疚不安。如果孩子整天都不快樂,不斷地失敗和受苦,而原因是缺乏父母的看管照顧,那麼父母就會深感愧疚不安。他們會覺得自己給了孩子生命,卻又讓他們受到傷害。如果孩子能夠克服他們童年時代所受的痛苦,學會快樂地生活、滿意地生活,那麼,他們的父母就會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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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成人的需求未被滿足時,向伴侶求助或求助於自己的父母才是最合適的。當他們求助於自己的孩子,以期得到安慰和安心時,家庭中的角色和功能就顛倒了。孩子們覺得對自己的父母有責任,父母期望自己孩子的行為就像成人伴侶一樣,當家庭陷入這種模式時,每一個人都將痛苦不堪。家庭中的孩子呈現出過分的、不適當的重要性時,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為,沒有一個孩子能夠滿足自己父母的情緒需求,填補他們的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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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自己的父母意味著,“不管你給我什麼,我都接受。你們給我的已經太多了,足夠了。不論我還需要什麼,我都會照顧自己,或從其他人那裡得到,現在我會心平氣和地離開你們。”那就是說,“我接受你們給我的一切,雖然我可能會離開父母,但我還是他們的兒子或女兒,他們還是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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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愛要求孩子漸漸地放棄幼稚盲目的愛,學會像成人那樣去愛。成熟的愛要求孩子們從家庭的牽連中釋放自己,不再重複那些有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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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婦有時用孩子作為傷害對方的手段,因為對伴侶的痛苦或憤怒會流經孩子。他們在孩子身上看到伴侶,並提醒他們那些未解決的衝突,那是需要他們作為成年人去經歷和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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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誰得到孩子的監護權,說真的並不像想像的那樣棘手。有兩個原則能夠給予指導,能夠更好地支持到孩子:一是孩子應該跟著父母中最能肯定對方的那一方;二是無論是誰放棄這段婚姻關係,都不應該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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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離了婚的男人得到了孩子的監護權,他又想再婚,最好不要根據孩子的意見,而要自己做決定。決定之後,孩子也必須接受這個決定。孩子不是平等的伴侶,這一類事情看起來可以和他們商量,但實際上不應該和他們商量。無論如何,肯定不能強迫孩子們去愛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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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監護權應當由(離異)父母之間商量決定,不應徵求孩子的決定,(離異)父母平心靜氣地商量好之後,直接告知孩子:由誰監護。孩子就不用為決定跟哪一個而頭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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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孩子只是跟隨父母中的一方生活,但他永遠都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父母雙方經歷了怎樣的過程,孩子必須清楚地知道,即使他們不再是夫妻,雙方仍都是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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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不能夠由自己的父母撫養成人,那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許是最好的選擇。通常他們和孩子的關係很密切。如果他們能收養孩子,一般情況下,孩子們會得到很好的照顧,萬一情況有什麼變化,他們回到父母身邊也比較容易。如果孩子的袓輩不能照顧他們,那麼接下來的選擇常常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只有僅僅在家族中沒有人能做照顧孩子的時候,收養才最後納入考慮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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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事實是,收養並不會改變孩子和原生家庭的成員同屬於一個家庭系統的事實。他們和原生家庭成員聯結在一起,這些成員也參與了孩子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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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送養的孩子,自己需要做一個道別,有兩個關鍵因素在這個道別中起作用:首先,孩子必須全然的接受親生父母所能給予的一切,其次,必須徹底放棄想要索求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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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被送養的孩子希望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希望父母能夠對送走自己道歉,並彌補曾經失去的愛。這個想法可能會阻礙她們與父母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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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領養的孩子體驗到孩子是借由親生父母之間的這份愛而獲得了生命。無論發生過什麼,父母給予孩子生命,並為此付出代價,生命是無價的。即使將孩子永遠的送給了別人,孩子要對這個部分感恩,對牽動影響父母的力量說:是的,謝謝你。當孩子可以帶著愛接納親生父母時,也可以從這個牽連糾葛中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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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家庭的中心。如果一個女人想要掌控男人,掌控孩子,那麼就不會有男人和孩子對她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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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彼此空間是有邊界的,男人和女人在做決定的時候,需要給對方一些妥協。給與彼此空間,才有會尊重。在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感覺是,男性對女性有尊重,女性對男性也有尊重。男孩通過爸爸學會尊重女性,女孩通過媽媽那裡學會尊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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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如何能變成成人?通過瞭解他們的力量是如此的有限,放棄這種萬能的力量感。接受這點是一種艱難的掙扎,這個掙扎是多麼艱難!放棄幻覺,面對現實是多麼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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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伴侶雙方彼此欣賞相愛,他們也會欣賞和愛他們的孩子。相反如果他們彼此之間存在憤怒和抱怨,這樣的感受也會轉移到孩子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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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父母通過批評孩子的行為或特徵,來秘密地評判他們的伴侶或伴侶的家庭,“你就像你媽或你爸爸一樣”。這是衝突和問題的根源,導致孩子感到迷失,沒有支持,並分裂在對父母兩者的忠誠和愛中。只有當父母雙方都承認對方的家庭對孩子同樣重要和同樣正確時,尊重和愛才能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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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各自的傳統和價值之間常常有很大出入。孩子們表面上在跟隨佔優勢的一方,但實質上卻在跟隨另一方,即弱勢的一方。例如,如果父親的價值觀占主導,那麼這對夫妻的孩子表面上會傾向于跟隨父親的價值觀,實質上卻會追隨母親的價值觀。反之也是如此,而且一般情況下,孩子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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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這些孩子在做什麼,例如:嘗試自殺,逃跑,具有攻擊性,他們的行為全都出自於愛。我們必須知道他們的愛去向哪裡,也許那讓他們憤怒的人,常常是他們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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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有著非常沉重的命運。那麼,並不僅僅只是看著他們的父母,還往前看到許多代,看到生命的源頭。如果孩子能從源頭獲得生命,看到自己的生命,經由世代,順延而至,他們的心靈會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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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孩子都是美好的,他們的父母也都是美好的”這個觀點可能令人感到迷惑,這涉及非常深遠的維度。因為這同時也是在說我們曾經是美好的孩子,我們現在仍然美好。這也是在說我們的父母也是美好的,因為他們曾經是孩子,他們曾經是美好的孩子,現在作為父母,也依然美好。除了膚淺的談論,我想說點關於這句話的背景。當我們說:“但是孩子做了那樣的事情,父母做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時,他們是做了,是的。但是為什麼呢?那是出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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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孩子之間愛必須遵循的三個法則:一是父母付出,孩子接受;二是付出和接受之間必須是不可調和的失衡。三是當孩子是孩子,父母是父母時,在家庭內根據時間和功能而確定的階層受到尊重時,愛才是最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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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父母說:”我帶著愛,接受你們所給予的一切。“帶著愛和感謝的接受也是一種平衡的形式,因為父母將因此感受到我們的感謝和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