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萬人離婚,500萬人原因相同:跟誰結婚真的都一樣嗎?
文:曾奇峰心理工作室 ,
跟誰結婚真的一樣嗎?前不久,網上備受追捧的一個觀點“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
七成以上的離婚原因來自“感情不和”。
和誰結婚都一樣?
前幾天我在抖音刷到一個視頻,博主討論了一個不少人糾結的問題:和誰結婚都一樣嗎?
她以自己的母親為例。母親和她的父親在一起時,脾氣非常暴躁,總是嫌這嫌那,覺得父親沒錢、沒情調、不會哄人,從博主記事以來,母親臉上很少有笑容,過得很不幸福。
後來他們離婚了,母親現在二婚的叔叔,與父親是截然不同的人,能賺錢,還經常給母親買禮物,很照顧她的情緒和感受,母親變得開朗起來,光彩照人。
從母親明顯不同的兩種婚姻狀態,博主得出的結論是:和誰結婚,真的很不一樣,並勸說大家一定要找到那個“對的人”。
這種思維模式應該是比較普遍的,視頻也得到了近100w點贊,上了熱門。
不同的人,意味著不一樣的外形、性格、經歷、觀念、眼界、格局,擁有著迥異的家庭背景和經濟條件,也意味著將帶來完全不同的客體經驗。
比如這個博主的母親,原配丈夫是一個木訥、摳門、不善言辭的普通工人,她在這段關係裡,感受到的是物質和精神的雙匱乏,這種匱乏讓她無聊、煩躁、難以忍受;
而二婚丈夫是一家私營企業的老闆,有情趣、有品位,與她有充分的情感交流,這些恰好彌補了她數十年的空洞和匱乏,感受到“被滋養”的母親,重煥新生。
這其中會有兩個方面的心理變化:
第一, “圓滿感”的提升。
通過“擁有”伴侶,似乎擁有了他的一切,尤其是那些格外吸引人的特質,正好是自己所缺乏的。
二婚丈夫的事業、財富、情調、魅力,讓母親渾然一體地錯覺為自己的一部分,那種“被拓寬”的自我圓滿感,是讓她感覺良好的原因之一。
網上有一句廣為流傳的“雞湯”:女人需要一個格局比你大,能力比你強,眼光比你長遠,教你人情世故,帶你一起成長的人。
原理就是,“弱小的女人”因為擁有了一個“強大的男人”,她覺得自己也變強大了。
第二, 客體經驗的轉變。
在親密關係裡,客體經驗很容易被內化,因此被摧毀或者被治癒的案例比比皆是。
拿送禮物這件事來說,原配丈夫的“摳門”讓她感覺不到愛意,而二婚丈夫的大方闊綽,卻讓她覺得“自己值得被愛”;
同樣,一邊是日常交流的忽視與淡漠,另一邊則充滿包容與寵愛,一邊可能喚起的是早年創傷,另一邊則是對創傷的撫平。
所以,如果結婚的目的,是為了找到一個理想的、稱心如意的物件,那麼和誰結婚,肯定是不一樣的。
但可惜的是,這種邏輯存在重大bug:
① 概率低,幸運兒總是少數;
② 他/她可能隨時離開,“圓滿感”和好的客體經驗,會瞬間化為泡影;
③ 他/她被用來滿足我們的各種需求,幾乎等同於一件工具,無法作為一個“完整的人”被看見,在這樣的關係裡,“愛”幾乎不存在。
婚姻是一場盛大的投射
更常見的情況是,很多人結束了一段自認為糟糕的婚姻,進入下一段婚姻之後,仍舊過得不幸福。
一個來訪者,經歷了三次婚姻,換了三個不同的人,卻每一次都經歷了“被家暴”,遍體鱗傷,身心俱疲。
她和家人都無法理解的是第三個丈夫,明明性格溫和,也從未有過暴力傾向,是公認的“好男人”,為什麼最終也變成了“惡魔”?
諮詢師給出的解釋是:他們在玩一個“投射”和“投射性認同”的遊戲。
由於重男輕女,女人從小不被父親待見,唯一能引起父親關注的方式,就是調皮闖禍,然後挨打。
父親是個古板嚴厲的男人,很在意自己的面子,加之不喜歡女孩,對她每次都是拳打腳踢,毫不手軟。
女人在這樣的生活裡,一邊壓抑著憤怒與攻擊性,一邊卻享受著和父親的“情感連結”,她不再是被忽視、被冷落的那個,哪怕代價是鼻青臉腫、皮開肉綻。
帶著這樣的烙印,進入婚姻之後,“被家暴”既成了需求,又成了欲望。
一方面,她需要靠著“挨打”這一種被證明行之有效的方式,與丈夫建立情感連結,另一方面,日積月累的攻擊性在潛意識裡蠢蠢欲動,可“釋放攻擊性”等同於“被拋棄”的成長經歷,又讓她對“攻擊性”充滿著恐懼。
於是,“遊戲”就開始了。
她通過不停地“作”,故意挑戰丈夫的底線,激怒對方之後,甚至會語言“誘惑”:我知道自己天生命賤,就是容易被男人欺負。
她把自己說不清、道不明且有著強烈情緒色彩的需求和願望,一股腦投射給了丈夫,而丈夫一旦認同了她的投射,相當於認同了她的潛在需求和攻擊性,家暴就會“如願”發生。
也就是說,無論她的丈夫是什麼人,最終都會被她“改造”成一樣的人,收穫同樣的婚姻結局。
付麗娟老師曾說:親密關係,總是避免不了被人當成呈現和釋放過去傷痛的最佳舞臺。
我們帶著各自的傷痛,互相投射著不同的內容,構成了婚姻的場域。離婚換人可以解構掉這個場域,但未解決的創傷和痛苦,還將在新的場域裡重現。
從這個角度來說,和誰結婚都一樣,最終都是和自己相遇、相處、相愛相殺。
嫁給誰都幸福的人
回到開頭那個博主的母親。
她在與原配丈夫相處中無法耐受的無聊和匱乏,恰恰因為她自己就是一個無趣的人。她對原配丈夫的嫌棄,其實就是對自己的嫌棄。
第一段婚姻中這些情緒被她完全投射了出去,對方背了“不好”的鍋,那麼我就是“好”的。
到了第二段婚姻,幸運地找到了一個能夠填補匱乏的人,但她自身並沒有獲得成長,“不好”的部分仍然存在,投射的“剛需”也仍然存在。
所以,假如不進行自我察覺,短暫的幸福滿足過後,她的新物件和新婚姻可能會“被製造”出其他“問題”。
明白了這個原理,就不難理解那些“和誰結婚都幸福”的人,與其說婚姻經營得很好,不如說他們很擅長“搞定”自己,借由親密關係這面鏡子,去看見、理解更真實的自己。
① 向上延展
搞明白渴望從對方身上學習和發展的特質,讓伴侶成為你的“最佳老師”,而非被吞噬和融合的“一部分”。
對博主母親來說,有情、有趣、有才、有錢這些特質,可能正是她自己想要擁有的,這就是她的一個成長目標。
② 向下修通
有能力探索和修復心理創傷,這些是我們在關係裡投射的主要內容,也將決定著婚姻的基調。
博主母親在情感被忽視的環境裡,會出現易怒、情緒不穩定等狀態,就可能與早年的創傷有關。即使二婚丈夫對她再好,也總有回應不及時或者不到位的時候,而如果創傷不被看見和療愈,她的情感模式將陷入重複。
自我成長還有一個好處是,能夠通過覺察和自省,保持對投射的節制。正如付麗娟老師所說:
婚姻是在註定投射的場域中,能夠節制雙方的投射內容,在不是太臭的空間裡,更多地獲得溫暖、親密、安全這些實際的人類生存的必需品,來抵禦部分的存在性的孤獨。
“被家暴”的來訪者,如果能夠節制自己的投射,她的第三段婚姻,也許就不會走向悲劇。
③ 愛的能力
弗洛姆在《愛的藝術》中提到:不成熟的愛是因為需要所以愛,而成熟的愛是因為愛所以需要。
簡單理解就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作為我表達愛意和付出的一個物件,這就是愛的能力。彼此都作為一個完整而真實的人存在,我愛你只是因為你是你,沒有權衡利弊、互相利用,這樣的關係才是滋養的。
就好像學會了游泳,換一個泳池也能如魚得水一般,練習愛的能力,換不換物件都能把握幸福的主導權。
雖然從本質上來說,婚姻並不等於愛情,但是裝著愛的婚姻才是最好的狀態。
任何關係最終指向的都是自己,希望你能成為那個左右婚姻幸福,而不被婚姻左右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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