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紅塵修行的高維“實驗條件”

文:劉豐(案例)

                                            ㄅ                       

高維實驗條件



      不管是至簡心法,還是入世心法,都講到“心法”這兩個字。所謂的“心法”其實就是高維實踐。因為高維不在外面,高維在我們內在,外面看到的全是相,只有內在才是投影源,所以高維實驗條件是我們回歸內在,在我們投影源裡去做功課的條件,這叫高維實驗條件。



      那怎麼進入投影源?怎麼建構高維實驗條件?這裡面就有五個jing,第一個淨就是乾淨,第二個靜是平靜,第三個敬是恭敬,第四個鏡是鏡子,第五個境是環境和境界。

淨  靜  敬  鏡  境

      只有在我們建構起這五個jing的時候,它才符合我們人類所有智慧系統高維實驗的條件,或者說把我們人類所有高維實驗條件理念相同的部分,把它歸結起來,抽象出來,它都離不開這五個jing。

所以高維實驗條件是如何進,不管是入世心法還是至簡心法,在我們用它的時候一定是在高維狀態下去實現的,也就是一定是在投影源狀態下去實施,它才真正有意義,所以它才叫心法。

 

      我們在現實中只是以知識的形式,去模仿、去呈現一種表像的對知識的相應,其實沒有用。所以我們這21天的至簡心法的踐行活動,一定是在我們內在進入高維狀態的時候去使用,它才有意義。



      所以我們怎麼去創造呢?我們每天的冥想,每天給自己幾分鐘的打坐,就是要創造我們跟內在關聯,讓我們學會進入我們內在的高維狀態。

 

21天踐行

      因此我們來看每一天的覺察。其實這個覺察是可以發生在每天的每一個當下,但是對於我們一般人來講,我們可以在每天專門用一點點的時間來應對,去回顧、回饋,覺察這一天在我們的行為之中,讀到這一天某件事情這樣的應用題,而讓我們在每天都獲得內在的提升機會。

 

      每天靜坐五分鐘,在靜坐的時候,實際是回歸我們內在高維空間的一種狀態。在靜坐的時候我們給自己一個四步的覺察。

 

第一步:事上覺察

      也就是當下覺察事件,認清應用題的題面。所謂的當下,這個當下應該是發生在這件事情發生的當下,但是因為我們在現實中有的時候,我們的行為還不習慣在每件事情當下去覺察。所以我們給我們自己的訓練,每天也許是晚上也許是早上,給我們這麼一次機會,讓我們去覺察“今天我面對的事件裡,哪一個問題可以做一個應用題,讓我自己去面對”,這是事上覺察,是讀懂應用題。



第二步:反求諸己

      也就自己的什麼認知在這個事上覺察,發現那個認知。也就是自己的什麼認知,讓我自己面對這樣的事件的發生,是由此而去覺察自己的認知,通過事,來覺察自己。



第三步:顛覆認知

      當我們知道這個認知,看到這個認知,讀懂這個認知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要給自己一個指令,是跟這個認知相反的指令,去顛覆的,這就是一個“消業”的過程。也就是說,當這個認知是一個正弦能量特徵的時候,我們就要給它一個反正弦能量特徵的能量,去把它滅度,兩個能量波遇到一起,這個波就沒了。



      這就好像是我們覺察到自己這個認知是一個向東指令的話,我們就給我們自己一個向西的指令,把這個指令給它抵消,這就是顛覆認知,這個過程就是一個消業的過程。在六祖壇經裡管他叫“對法”,也就是“邪來正度,惡來善度”。



第四步:知行合一

      也就把這個認知和現實的狀態去融合,也就是我們給自己的這個指令融合到我們的現實生命中去做、去行,這樣的話呢我們對我們這個認知的顛覆就構成了一個超越我們有限認知的心路歷程。這個心路歷程讓我們覺察到了,我們提升認知,而感受到這種喜悅,同時也要在我們的現實生命之中去產生更深層的覺知。

 

      生命的過程就是在不斷的覺知,不斷的顛覆認知,不再消業的過程中呈現,這是在禪宗智慧裡邊的漸修過程,也是所謂“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它是在我們入世生命狀態下而產生的一種修行方式。



      那實際上,我們真正的產生這種跟智慧關聯,經常會產生一個當下的通透,也就是當下的理想。這個就是禪宗頓法的境界,也就是“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這是我們在終極智慧的引領之下去找到我們真正生命的實相,也就是那個禪境的境界,也就是無上正覺的境界。它是支持我們大願,它只有在頓法的意識狀態裡面,我們才知道大願是通達無上,才能把大願放到通達無上的境界,才能夠有頓法的發生。否則的話我們們在踐行的這個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產生無力感,所以頓漸是融合在我們每個當下入世生命過程之中的。

 

      所以,我們每一天去重複這樣的覺察過程。在重複這個過程的時候,我們能夠隨時覺察,那麼通過21天的這種訓練,逐步會讓我們在現實中,把這種習慣建構在自己的生命過程裡面。最終是要求我們在每個當下去覺察,在事件發生的當下就去覺察。



      當然,這個系統我們在使用過程中,我相信我們會不斷地去對它更新,讓它更貼切、更符合我們現實方便的,在使用和有效踐行的方面隨時會有一些調整,它們還會有一些升級版本的呈現。

 

 案 例

1、事上覺察。

當下覺察事件,認清“應用題”的題面。

昨天晚上12點加班回家,感覺特別餓,就在一家小餐館吃了碗面,吃之前猶豫了一下這麼晚是否還吃,因為饑餓感很強還是沒有控制住自己,但吃完面後就後悔,自己的自控力太弱,這麼晚還吃東西,對身體特別不好,開始糾結。晚上做至簡心法作業,讓我有機會開始覺察自己。

 

2、反求諸己。

自己什麼認知產生在事上,覺察發現那個認知。

我認真的反觀自己是什麼認知導致自己無法自控去吃宵夜。反思後看到,原來自己是因為睡的晚,能量低,感覺餓,認為只有吃東西才能補充自己的能量,所以不能自己控制自己。

 

3、顛覆認知。

給這個認知一個相反的指令,然後轉化這個認知。

看到這個認知後,反觀提升能量是否只有通過吃東西。我是真的餓的必須吃飯還是只是一個念頭。這讓我想起了有一次辟穀的經歷,當時辟谷第5天時,中午找一個朋友談事,他正在吃飯,我本來不餓,但聞到菜的香氣,看到菜的顏色,就開始感覺餓了,因為辟穀期間自己的覺察力很高,我馬上覺察到餓只是一個念頭,我看住那個念頭不動,過了一會,那個念頭消失了,饑餓感也消失了。

 

4、知行合一。

把這個認知和現實的狀態融合,去做。

想到這個經歷,我想如果晚上我再餓了,看清楚饑餓感到底只是一個念頭還是真的非吃不可。時時刻刻去覺察自己的起心動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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