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光的彩虹橋­-心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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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們看到一個拿著酒瓶躺在路邊的人,不要對他產生藐視之心。要知道,那個人已有相當的進展了。至少,他已經進展到認知自己的孤獨,自己什麼都不是,只是街道的一部分。他不再意識到自己的身分,他的『自我』被擠出了他的意識之外,僅管他以較低的形態來體驗,忽略精神層面的存在。但要在完全孤立、沒有內在靈性力量的協助下去體驗與外在物質的融合,是一種非常艱辛的體驗。有一天這個人回到靈界中時,這種意識的擴展便成為他的存在與較高自我中的一部分,也成為整體的一部分。每一個深層的體驗,在宇宙中是共用的。一個困難的克服,一個靈性的領悟,一個偉大的啟示,都不只是你個人的收穫,它同時也是人類整體的收穫。

 

  如果你們正在體驗匱乏與不滿足的人生,你們實際上正學習如何在貧困或平凡中建立信心與期望。你們學習在沒有華屋、美廈、名貴轎車和金錢名利的支撐下,仍然找到自己生命的立足點,仍然能肯定自己生命的價值與意義,你們瞭解就算自己擁有這些,也不一定就是舒適快樂的。如果你們正在體驗殘疾的缺憾,也是同樣的道理。只有當人們理解到內在的體驗重於外在的環境時,才能停止向外尋求或以追求物質來滿足對安全的需求,開始向內探索的旅程。

 

  你有沒有發現,僅管歲月流逝,有些人心智不斷增長,而他們的肉體並不顯老;有些人長期處於憤怒、批判、競爭之中,外表看起來則越來越衰老,身心也陷入極端的痛苦中。

 

  事實上,「自我」本身沒有好壞,好壞全來自人類的批判。一個人非常重視自己,你們可以說他自尊、自重、自愛;也可以說他是「我執」過重。請問這兩者是真的有所不同?還是因為你們根據個人的喜惡,導致不同的判斷呢?

 

  不要從字面的意思來解釋佛家的「無我」或「我執」。我相信它的真實意涵是,不要讓「較低自我」來主宰你的生命。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經驗往往是以眼淚換來的。我們只要對自己說:「這是我的權利,我需要這樣的經驗。」要知道,經驗的本身只是一種經歷,沒有好與壞之分,它是我們所選擇的體驗。眼淚並不表示憤怒,它表示,我們正在感受這樣的經驗。

 

  我們的「較高自我」,是我們所有的過去與未來,是完全客觀、包容與超然的,它也包含「自我」。這「自我」告訴我們,我們是完美的,我們是有能力的。但它不會告訴我們要如何去展示我們的完美與能力。它完全沒有批判,沒有期待,沒有競爭,也沒有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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