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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關於領養--海靈格吉隆坡國際訓練營2009年)




一個關於領養的個案剛剛結束,海靈格先生就此而講: 

 

我曾經針對領養寫了一本書,還專門辦了領養爲主題的工作坊,我也曾經爲被領養的人們工作過,我積累很多關於領養的經驗。

 

首先,談談那些想要領養孩子的人,通常這些人沒有自己的孩子。

通常不管背後的原因是什麽,在這裡都不重要,其中一方無法生孩子的往往就是想要領養孩子的。這樣子這個人就不需要因爲自己無法生育而覺得自己被家庭排除了。

透過領養的方式,這個人不必要面對自己無法生育的事實。然後,他們就想要去領養別人家的孩子。在這裡,有著否定,這個人否定了自己無法生育的事實。裡頭也會牽涉其他一些事情。

 

試想一下,一對夫婦結婚了,發現自己無法生育,

發現是其中一方沒有辦法生孩子,而另一方又想要有孩子,

如果無法生育的一方對另一方說:我獨自來面對我的命運,是我無法生育,這是我的命運,是我一個人的事,如果你想要孩子的話,我會帶著愛讓你走。

於是,帶著愛,他們分開了。

 

比如,如果女方發現自己無法生育,她對丈夫說:我帶著愛讓你走,接下來這個女人會怎麽樣?

她會成長,她會得到力量。

或許在接下的日子裡,她會有力量爲其他的孩子們做些事,會在這種情况下儘量做得更好,以另外一種方式服務生命。

另外一個伴侶很可能會對是否離開猶豫不决,可能是因爲他們之間的愛。

如果這個伴侶選擇留下來,那會是一份很特殊的生命禮物。

但無法生育的一方不可以期望這樣的事會發生。

 

如果對方同意留下來,就顯示出來這是一種很深層的愛。

他們兩個人就得要以另外的方式去服務生命,他們才會有更完整的愛。

 

如果他們沒有辦法有自己親生的孩子,其中一方想要有孩子的伴侶選擇離開,他也得要對另外一方帶著感激做這件事。

以後,當他和另外的伴侶有了孩子,他可以把之前這個第一人伴侶包含進來,允許第一任伴侶可以爲她的孩子做些事,這樣沒有人會被排除在外。

這樣的方式比起領養要好得多,不會有孩子被帶離自己的親身父母親的情况發生,他們是都被包括在內的。

 

這個孩子和自己親身父母分離的傷痛,總是會在領養父母中再次被表現出來,通常是作爲領養的伴侶之間開始分離,或是他們和他們親生的孩子間要體會一樣的分離之痛。)

 

還有另外一個可能性,是他們决定共同爲其他的孩子們服務。

 

我已經說得很多了,我看到大家非常關注,你們能够感受到這些孩子們的感覺對嗎?所以我會繼續針對這個主題說下去。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體,我要解釋清楚些。

 

有時候父母親沒有辦法照顧孩子,這樣的時候會有它的後果。

 

曾經在香港有一個女人有十一種疾病,然後排列出十一個人來代表疾病,這些疾病的表現和人一樣,有些表現的,帶著很深的痛。很清楚,他們代表一些家庭成員。

後來,這個女人說她的父母親是中國人,非常窮,不得不賣掉自己的孩子,賣了5個。還有一些因爲養不了被墮胎了,共有6個,加起來剛好是十一個孩子,她的十一種疾病就代表著這十一個孩子。

 

我請十一個孩子站成圓圈,而女人站在中間,他們全都在哭。

然後,我請那個女人加入他的兄弟姐妹中間,又找了兩個人代表他們的父母。

他們都在哭,帶著强烈的痛,但是他們都帶著深深地愛看著彼此。

後來,我請父母親也加入圓圈裡。他門彼此望著,帶著很多的愛,很令人感動,他們團結一致。

有沒有人可以在這裡責怪父母親呢?沒有機會的,他們還是服務於生命的。

 

所以,要很小心,父母不要輕易的把孩子送人領養,我們也不要隨意論斷那些送走孩子的父母。這是個很不尋常的案例。

 

如果媽媽沒權利或是意願照顧孩子的話,通常會找人來領養自己的孩子。

而且,有時候這些媽媽不會問孩子的爸爸,自己就决定了,完全沒有徵詢孩子爸爸的同意,這是很奇怪的事。

 

媽媽只是孩子父母中的一個。

媽媽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也有自己的父母,也就是說,除了父母,孩子還有四個祖父母,這些人或許可以照顧孩子。

如果孩子是被家裡其他人照顧的話,他們還是會有機會和自己的父母有聯繫。過後,爸爸媽媽可能會有機會把孩子帶回身邊照顧。

如果祖父母不願意照顧這個孩子,家裡還有姑姑,阿姨伯父叔叔等,或許也會有人沒有孩子的,願意來照顧這個孩子。

當父母沒能力照顧孩子,先看看自己的家庭中有沒有人願意照顧這個孩子的,這是恰當的。

 

我也曾經做過一個排列,發現媽媽把孩子送人領養時完全沒有徵詢孩子爸爸的意願。

排列裡我們看到實際上這個父親願意照顧自己的孩子,這個孩子被爸爸所吸引,這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也有一些孩子是沒人願意或有能力照顧的,比如說去年中國的地震事件過後,很多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然後有其他人願意來照顧他們。

他們照顧這些孩子不是爲了照顧他們自己。這些人是出自於對這些孩子們的愛才這樣做的,這是個好的狀况。

 

對案主:現在你要爲孩子做些事,找出她的親生媽媽,如果你想要這樣做的話一定會做得到。

剛剛的個案裡,我看到這個孩子的親生爸爸他會死,是把孩子送人領養的其中一個後果。

這是有關生死的課題。我曾經看到過這樣的狀况,他們是一命換一命的。

 

有些是因爲領養這件事寧可付出自己的生命的。通常是跟媽媽的分離,那時候你會看到業力的效應。你是沒辦法和業力玩遊戲,控制和征服業力的。

 

我曾經有個案例是被領養的女孩子有自殺傾向,她只有十八歲,十八歲就想要自殺了。

於是,她的養母想要找到孩子的親生母親,終於,她找到了。發現孩子的親生媽媽是一個妓女,可是她很愛她的孩子。最後他們兩母女團聚了,這個十八歲的女孩子再也沒想要自殺了。

 

這樣的故事很多,我再講一個。

 

一個德國的父母領養了一個印度的孩子,領養的過程有很多的困難。

一個我很熟悉的治療師對他們說:你應該爲孩子找到她的親生母親。

後來,果然找到了,孩子很開心,留在了印度。

 

事實是,當時,孩子的爸爸去世了,媽媽不曉得如何去照顧這個孩子,就把孩子送給了德蕾莎修女那裡去照顧,請她照顧孩子一陣子。

然後,這個修女的一個姐妹就把孩子送給這個德國人領養了,並沒有徵求親生母親的同意。

不管怎樣,這個孩子最後還是回到了印度,找到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當時他們相見的畫面,就和剛剛個案裡孩子和親生母親見面時的畫面是一樣的。

 

命運的力量總是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失序的總是會被無形的動力推動著回到每個人自己原來的位置上,即使要付出生命爲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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